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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社会保障部业务简介 一、主要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人员 ●用人单位实施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的人员 ●个人委托管理档案人员 ●办理工伤保险 ●办理住房公积金 ●办理生育保险 三、面向用人单位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程序 ●用人单位凭人事代理协议书或派遣协议书提出参保申请; ●填写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障项目确认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件; ●申请受理后,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障档案,明确服务内容和项目。 四、面向个人委托管理档案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程序 ●个人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委托协议书参加社会保障; ●填写个人参加社会保障项目确认书并签字确认; ●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建立个人社会保障档案。 联系电话:0471---6910578
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社会保障部 二00六年二月 个 人 参 加 社 会 保 障 程 序 一、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程序 1、
出示个人委托档案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可申请参加个人养老保险; 2、
填写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申请,并确认参保基数; 3、
工作人员负责为个人核定养老保险缴纳金额; 4、
交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 二、
个人参加医疗保险程序 1、出示个人委托档案协议和养老保险登记本; 2、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申请,并确认参保类型; 3、工作人员负责为个人核定医疗保险缴纳金额; 4、交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 单 位 职 工 参 加 社 会 保 障 程 序 1、
实施档案委托管理、人才派遣的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申请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
单位填写参加各项保险申请,并确认参保基数,加盖公章; 3、
工作人员负责为该单位核定各项保险缴纳金额; 4、
参保单位在参保人员名单上加盖公章; 5、
参保人员交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0471-6910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