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户所需材料

作者:信息部


办理集体户所需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
2、报到证原件、复印件(B5纸);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B5纸);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5纸);

5、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必须是呼市市区之内地点或单位)
6、一寸彩照两张。(照片底色为白色)
7、个人申请一份(B5纸)内容注明落户人姓名、身高、血型、到呼和浩特时间等内容。

电话:0471-6601322  6966159

个人申请表下载 (请点右键目标另存为下载)


                         内蒙古人才交流中心
                          公共人事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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