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二00八年度人才储备报名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我市大学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市直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储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储备名额
本次拟储备名额100名,其中教育系统已经考录37名储备生,其它行业储备63名。63名按类别拟储备名额分别为:农牧业类8名、医学类5名、财经类4名、艺术类4名、工程类12名、综合类30名,具体名额根据报名人数按5:1确定,达不到5:1比例的类别,不足名额调剂到其他类别内,但总数不突破63名。
二、报名条件
1、本市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且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受地籍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巴彦淖尔市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以及报考工程类、艺术类、蒙医蒙药专业的,可放宽到专科学历,其中地质采矿、广播电视编导、蒙医蒙药等急需专业,不受地籍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从2008年7月21日开始到8月11日截止(星期六、日休息);报名地点:到巴彦淖尔市人事局816、821室报名;联系电话:8289115 8289116 13948398893。报名时需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等原始证件,交2寸彩色照片3张;“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还应带旗县区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意见;报名时填写《巴彦淖尔市人才储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用150元。
四、储备方向:根据用人单位的专业需求,储备到市直事业单位进行锻炼。
五、录用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按类别划线的方式进行,根据类别需求数,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测试成绩加3分。
六、管理办法及储备期间待遇
1、对储备人才实行政府补贴、单位用人、动态管理。储备期间,由市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储备管理办法对其组织关系、人事档案、户口、考核及生活补贴等进行统一管理。
2、储备期间工作出勤率在90%以上、考核合格者,市人事局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900元,并按规定比例标准为其交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储备到全额拨款单位的,生活补贴全部从市人才开发基金中支付;储备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开发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储备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生活补贴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月发给本人。
3、储备人才在储备期内如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储备见习期满,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出现编制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时,经考核合格,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储备人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储备期可连续计算工龄。
4、储备人才储备使用满二年仍未正式聘用的,进入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同时取消其生活补贴。市人力资源中心免收其参加人才交流和推荐工作及人事代理费用,并对其进行就业服务。
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